1.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,用于考查考生的創(chuàng)新能力、專業(yè)素養(yǎng)和綜合素質等,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(huán)節(jié),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。
2.符合國家和學校當年復試要求的考生,可進入復試。復試工作一般在錄取當年4月底前完成。復試錄取辦法屆時詳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告。
3.復試采取差額形式,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%。
4.復試前將對考生的身份及報考專項計劃、享受照顧(含加分)政策的資格進行審核,不符合規(guī)定條件者,不予復試。
5.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,在復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(yè)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。加試方式為筆試,成績均須達到及格及以上。在復試前,學校根據上線情況確定需要加試專業(yè),并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加試科目內容。報考工商管理碩士、公共管理碩士、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再進行加試。
6.會計碩士、工商管理碩士、公共管理碩士、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,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。
7.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,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。
8.我校認為有必要時,可對考生再次復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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